香港佛教墳場地藏殿,設有福字及祿字兩類蓮位,可供安奉本會往生會員或會員之往生親友。
蓮位 - 申請資格
- 香港佛教聯合會有效會員,可申請最多5個蓮位供奉親友。
- 若本會會員往生,其親友亦可代申請安奉該會員及其往生之配偶。
蓮位 - 規格及年期
- 福字蓮位(150毫米高x 55毫米闊),每期5年,費用$5,000。
- 祿字蓮位(140毫米高x 40毫米闊),每期3年,費用$2,000;首次申請須為兩期,即6年。
- 福字及祿字蓮位,須另加蓮牌製作及安裝費每個$500。
- 每個蓮位只可供奉1位先人,而每位先人亦只可購用1個蓮位,期內不可更換。
- 如欲相連蓮位,必須同時申請,並提出相連之要求。
- 本會有權不接受任何申請或續期申請,而無需給予理由。
蓮位 - 申請手續
- 申請人攜同蓮位購用所需文件及費用,親臨本會灣仔辦事處辦理。
- 可以現金或支票(抬頭:香港佛教墳場)繳付有關費用。
- 於確認申請及繳付費用時,可在本會指定之版面選擇蓮位,決定後不可更改。
蓮位 - 續期、退用
- 本會將於年期屆滿半年前發信通知,申請人或執行人應攜同香港居民身份證,親臨本會繳付費用辦理。
- 若於期滿前未完成辦理續期申請,將被視作放棄使用。年期途中退用,或期滿未續期者,蓮位會被收回,已繳費用概不退還。
蓮位 - 執行人
- 申請人購用蓮位後,可登記一位執行人,日後代為為處理蓮位購用的一切事宜。
- 申請人如在期內往生,其所購用的蓮位可由已登記的執行人代為處理。否則本會將批准申請人之遺產承辦人,配偶及子女中最先親臨本會申辦人士處理有關蓮位,對其他人士造成的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蓮位 - 蓮牌
- 蓮牌由本會統一製作及安裝,完成後將發函通知申請人上位日期。
- 蓮牌包括先人照片一張(黑白或彩色均可),內容不可超過10個文字,並以本會指定格式顯示先人中文或英文姓名及稱謂。
- 申請更換先人照片或重做蓮牌,需有充份理由,並需重新繳付蓮牌製作及安裝費。
- 若蓮牌資料的人士仍然在生,則只屬預購性質,購用期仍以生效日期及到期日計算。申請人或執行人需在有關人士往生後,通知本會安排將蓮牌正式安奉至到期日止。
- 年期屆滿不作續期者,可申請領回蓮牌,並於期滿後1個月內取回,否則將由本會全權處理。
蓮位 - 維修及建築
- 如蓮牌損壞,包括任何天災、人禍及非人力所能控制之災害,導致墳場遭受破壞,申請人須承擔蓮牌維修或重新製作及安裝等費用。
- 在本會發出維修通知後兩星期內,申請人或執行人仍未與本會聯絡安排,本會將視乎情況進行維修,並會向申請人收回所有費用及附加行政費。
- 持續不理會維修通知者,該蓮位將由本會全權處理。
- 任何人若毀壞、弄污墳場內的任何公共或他人的物品及設施,需負責有關維修費用及相關法律責任。
- 本會有權隨時更換或修葺蓮位、蓮位龕及地藏殿,包括更改蓮位龕或地藏殿的樣式、內部尺寸、結構、移動或遷改蓮位等。亦可在工程進行期間,處理蓮位暫時收藏保管及完工後的重新供奉。申請人不得有任何異議、追究任何責任或賠償。
- 本會有權更改地藏殿及墳場之拜祭及開放時間。
蓮位 – 所需文件
- 填妥地藏殿蓮位申請書
1.1申請人香港居民身份證
1.2申請人或先人會員證
1.3會員及其配偶之關係証明 (如需同時申請已往生會員及其配偶之蓮位)
1.4先人證件尺寸照片1張(黑白或彩色均可),以製作蓮牌,照片不作退還。
- 申請文件內容須為中文或英文,或經翻譯公司翻譯簽署蓋章核實之文件。
- 經香港民政事務處或律師樓宣誓之聲明,內容須符合本會聲明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