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研究佛教的青年朋友很苦悶地對我說:「我很熱愛我的事業,但我常被一些問題所困擾。」
「甚麼問題?」
「人家常常問我:『你是研究佛教的,你真信嗎?』」
「你怎麼回答呢?」
「開始時我總笑著說:『我主要是研究佛教文化』,人家聽了似乎很理解。可是現在不行了。」
「為甚麼?」
「我覺得自己確實越來越信,不願再那樣回答了。」
「那就直說呀!」
「這樣說我又怕人家認為我迷信,把我和祇知道燒香求福報的人混為一談。可是我絕對不迷信,我覺得佛法是很科學的。但和現實中的問題連在一起,我說不清。」
這番話引起了我很多想法。
生活中確實有一些人把宗教與科學對立起來,同時又把宗教與迷信混同起來的。
一、歷史與現實造成的誤解
在歐洲中世紀時宗教曾經壓制、迫害過伽利略等科學家。
宗教內不乏盲目信仰的教徒。
宗教曾是統治者利用來麻醉人民的工具。
這都是人們對宗教產生誤解的原因。
可是,中世紀時迫害科學家的是宗教組織。不能代表宗教。事實上宗教內部也有不少在科學上卓具成就的神職人員。如:僧一行,他不僅在天文學上有極高的成 就,制定過唐代的天文日曆,他對圓周率的演算可說是世界上最早的。而且就宗教組織本身來說,認識也是有發展的。一九八四年羅馬教廷給伽利路昭雪充分說明了 這一點。
宗教信眾中自然有盲目的迷信者,但迷信也並不僅存於宗教之中,宗教本身也是反對迷信的。
至於說宗教是統治者麻醉人民的工具。就歷史來說。統治者用作工具的不祇是宗教,而利用宗教的也不僅是統治者,更何況真能被利用的祇是迷信而不是宗教。
二、 從佛教的教義看佛教與科學
我曾聽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的一位學者說,在編各類辭典時學者們最不願意寫「宗教」這一條目,原因是不大容易說準確。但這裡有一點是比較肯定的,那就是:宗教是一種信仰。
信仰是一種需要。自稱「甚麼也不信」的人。信自己,或者信甚麼也不可相信的「懷疑論」(一般來說這種情況難以貫穿人的一生,祇能是一個階段)。
佛教信佛。佛是人,是覺悟了的人。佛教雖不否認有靈異現象,但不信神。
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諦即真理):苦諦(世間的苦)、集諦(苦的原因)、滅諦(苦的消滅)、道諦(滅苦的方法)。佛教說「人生是苦。這是佛親自體驗證得的。」
佛把人生的苦概括為:「生苦(嬰兒在胎、出胎時苦。小孩生出來就哭,苦啊!)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與所怨憎的相聚會)、愛別離苦(與所愛的分 離)、求不得苦、五取蘊苦(取是煩惱,五蘊是色、受、想、行、識),這種概括我們都有體會,用不著去取證。生、老、病、死四苦不用說了。我們見到多少人家 不聽話、不學好的孩子賴在家裡出不去——「怨憎會」苦;聽話學好的孩子出國深造去了——「愛別離」苦;想辦的事辦不成,不想辦的推不掉——「求不得」苦; 生活中的一切色(有形之物質)、受(感覺)、想(思維)、行(行為)、識(認識)無時無刻不困擾著人,使之興奮、煩惱,喜、怒、哀、樂難以稍停,這是「五 取蘊」苦。
這八苦可以說人人皆有體會,但這是存在於自我心靈中的苦,靠別人去不掉,要解脫這種煩惱與問題,要靠精神力量。當人們面臨這類困難時精神力量總比肉體力量大。
印度聖哲甘地說:「人類有太多太大的問題需要一種精神的力量去幫助解決。這種精神支柱就基督教來說是上帝,印度教叫薄伽梵,佛教叫涅槃,回教叫安拉,有人稱科學,科學也是一種幫助人們解決問題的力量。」
這話是有道理的。
愛因斯坦說:「人類所做和所想的一切,都關係到要滿足迫切的需要和減輕痛苦。」
科學如此,宗教也如此。
科學是關於自然、社會和思維的知識體系,它適應人們改造自然和社會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是實踐經驗的結晶。為了滿足人類迫切的需要,人類通過科學探求客觀真理,揭示客觀世界的規律,以改造客觀世界使之符合人類的需要。
除了這一種迫切需要外,人類還有著無盡的煩惱與痛苦。前面所說的「八苦」都是人類有宗教需要的客觀原因。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由之帶給人們的痛苦也是 自然存在的。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取蘊既包含著自然因素,也包含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社會因素。要使這些痛苦減輕,需要心靈的調節。宗教是特殊的心 靈活動。信仰可以調節心靈,減輕痛苦。有些人認為科學信仰的是經過實踐證明了的客觀事物。宗教信仰的是純屬心靈的虛幻神力,這仍是一種誤解。
人的知識來自分析理解與體驗,通過分析理解的容易說明白,體驗的則非親自體驗不可。每個人的體驗往往不易言傳,正因為不易言傳,常使人感到似是而非。 佛教所說的「八苦」要得到認識、理解、解脫都屬於體驗範疇,但它是有確實依據的。佛為了使眾生解脫苦難,不僅提出了「苦諦」,也說明「集諦」,即苦的原 因。佛說世界有無量的苦,不是孤立的自己生成,也不是造物主給予的懲罰,更不是運氣不好倒霉碰上了的,而是有因緣的。
緣起學說是佛教教義中基本的要素,它說明一切事物一切現象的產生都離不開關係與條件。有因有緣就有果,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因果的關係,能得到瓜豆之結果又離不開土壤、陽光、水分……照料等等之緣,造成人生的苦是同一道理。
如何消滅這些苦呢?祇有通過對因緣的認識,這就牽涉到了佛教的宇宙觀、世界觀。
三、 佛教的宇宙觀、世界觀 是通過悟證確立的
佛講「萬法緣起」,沒有造物主。沒有第一因。佛法並不單純研究人心與行為,也觀察宇宙萬物,事實上人心與行為離不開宇宙萬物的規律。
佛說:「三千大千世界,以無量因緣,乃成大地」。又說宇宙是由成、住、壞、空,又是空、壞、住、成地循環不絕。佛認為時間是無際的存在,在這裡面有小千、中千、大千世界。
對於微觀世界,佛說:「眼前一滴水,八萬四千蟲」。
佛教並不是用實證科學的方法來理解這些東西的,他主要靠信、解、行、證來參悟。
信仰是宗教的出發點。正信的佛教注重信、解、行,並要求證悟。在這裡要補充說明的是信、解、行、證的信,不僅有信仰的含義,更是信任,因對佛信仰、信 任而去解(認識)佛的教義,通過「行」(實踐),得到「證」(證悟)更進一步加強了信念,如此循環往復,直到大覺。
佛說「三千大千世界」,又說「眼前一滴水,八萬四千蟲」,這在今日都已得到驗證,但二千多年前佛是在沒有天文望遠鏡,沒有顯微鏡的情況下證得的。這說 明在向外尋求探索、發明儀器擴大人的探測能力的實證科學之外,尚有另外一種從體驗出發,通過研究人性本體而認識外部世界的悟證途徑。
佛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現在科學在極微中已證明組成物質最小的微子乃是無色、無相、無體、無形、無質的。而物質也就是由這無色、相、體、形、質的微子組成,這不正說明了色與空的關係嗎?
西方的實證科學家把宇宙萬物歸納為物質與能兩個常存的元素,愛因斯坦將這兩個元素統一起來,說物質也是能的一種形態,如電是能的一種形態,光也是能的一種形態,面能本身是無形態的,這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佛理不是很相合嗎?
實證科學家通過的辦法是掌握資料,確定範圍,分析、分類、思考,在實驗中得出結論。這要求具有可證性,佛教則是通過戒、定、慧三學得到自我驗證的。
「戒」使人擺脫個人的貪欲,使心地純凈:「定」使人排除雜念,使心力集中;「慧」使人產生智慧,使人得到證悟。這是一種把知識化為智慧,使心物合一,達到「無我」的境界,精神與物質平衡發展的修行辦法。
戒、定、慧三學的修行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為了達到「無我」,認識自己的本性,需要某種儀式來輔助、引導。這是十分必要的。由於這種驗證具有不便言傳的特點,故而容易被人誤會,容易在流傳中變質。這往往表現在對一些法門的形式與儀規的認識上。
四、如何看待佛教的儀式?
以往我對於念佛法門,總是不大理解,特別是看到一些對佛學毫無認識祇知道念佛的信眾,很自然地視之為迷信。一次,看到某法師房中掛著一幅對聯:
欲免煩惱需念佛;
知有因緣不羡人。
覺得很好。不久又看到一本書上有同樣一幅對聯。祇是「念佛」二字改成「無我」了。我立即感到「無我」二字更好。我把這看法和一位老居土談起,他說: 「念佛」與「無我」是一樣的,念佛就是為了「無我」。我想了想覺得很對,一個人要做到徹底的「無我」是不容易的,盡管弄清楚了「無我」的理論,但在實在的 感覺上仍很難擺脫「我」字,念佛是一種方便法門,通過念佛逐漸達到「無我」的目標,這是儀式,如果一心為「我」祇是念佛以求佑「我」,那才是迷信!
我曾參加日本茶道裡千家的活動,開始祇覺得儀式太煩瑣,喝一杯茶真夠累的。可是當他們用一方乾凈的布細細拭擦茶具時,我忽然有所感悟,此時我聽到她們 說「這是很乾凈的,因為我們不光是用布在擦,而是用心在擦。」我明白許多宗教的儀式,並不僅是為了一種形式,其真實的意義在於修行,是要通過儀式使人的心 得以清凈、安定,從而產生智慧、燒香、拜佛也是為了這一目的,迷信的問題出在祇知燒香、拜佛求福報而全不明白真實內涵的燒香人身上。
舉個例說,佛教中有「禮拜六方」之儀式,禮拜東方,代表敬重父母;頂禮南方,象徵感念師恩;膜拜西方,表示夫妻情分;頂禮北方:象徵親友關係;禮拜下 方,代表主僕關係;禮拜上方,表示對聖賢、善知識的敬重。明白這個內涵而禮拜者一定會使本人通過禮拜帶來心靈的變化,得到某種受用。但是許多信眾祇知這樣 六方轉著拜,卻不用心去思索,這種現狀是人們將佛教視為迷信的一種原因。
五、正信的宗教對科學的作用
佛教認為,萬物皆有生命、眾生皆有情。眾生皆有佛性。同時也認識到貪、嗔、痴、慢、疑皆為人類所有之劣根性,因此講求修行,調節心靈,做到對眾生一律 平等。無有差別,博愛慈悲不自私自利。這是認識宇宙博大。個人渺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萬法緣起的結果。有這種認識與信仰的人,不論做甚麼事我以為都會 對人類有大貢獻。
愛因斯坦說:「單靠知識和技巧,不能使人類走上幸福和高尚的生活。人類有充分的理由。把那些崇高的道德標準和道德價值的傳播者,置於客觀真理的發現之 上。對我來說,人類應該感謝釋迦牟尼佛和耶穌那樣的人物,遠比應該感謝所有創造性的好奇的頭腦的成就要多得多。」
正信的佛教尊重科學,反對迷信。
真正的科學家尊重佛教。
我們國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不是保護迷信,而是尊重人民正常的信仰。這種信仰會使人類道德趨向高尚,使科學發展有更明確的目標。讓科學發明都用於和平,使人們生活得更文明、更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