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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報與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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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力的意義
  生命就像流水的波浪。波浪有起伏,前一浪滅,後一浪生。生命有延續,前一生的結束,即是後一生的開始。
  一切眾生,無論是人或是其他動物,出生之時,也不是從無而有,死了之後,也不是化為烏有;這是由於業力的招引,而不是一般所說的由於靈魂的存在。

業報的構成
  前生所種下的業因,招致到現在的果報;今生又繼續造業因,無論是善或惡,亦必然招致未來的果報。
  一切眾生,壽命的長、短有異,其間的苦、樂多少不同,種種的差異,都是業報不同所使然。

業報和輪迴
  一切眾生,受著業報的支配,不斷的生生死死,好比車輪,轉個不停,無始無終,這就是輪迴。
  但是一個人死了,不一定「投胎」為人,而是隨著每一個眾生業因的善、惡而構成不同的生命形態,在六道中輪迴。生前修善業的,會升天道享福;造惡業的,會墮三惡道受苦。
  修善業昇上天道的天人,到福報盡了,也會下墮人道或三惡道。同樣的,造惡業下墮三惡道的,當業報受盡了,善業成熟,也會轉生人道或天道。
  這一切的轉變,或上或下,都不是由「神」所操縱,而是由各自的業因所使然。


輪迴的解脫
眾生在無始以來,一直沉迷不悟,造了惡業,於是招致苦果,所以在六道中輪迴,生生死死,死死生生,沒有止境。要解脫這些痛苦,必須要斷除煩惱,證入涅槃。
怎樣斷除煩惱呢?
一個人能夠依循佛陀教我們的方法去修道,就會斷除貪、嗔、癡的煩惱。便能由「迷」到「覺」,由「煩惱」到「涅槃」。到了這個境界,修行者就能夠從輪迴中解脫出來了。

節錄自 香港佛教聯合會 佛學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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