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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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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的意義
  佛陀在菩薩提樹下成道,所覺悟內容就是「因緣法」。他發現所有事物和人生的現象,都離不開因果道理。構成事物的主要條件叫做「因」,輔助條件叫做「緣」。而所謂「因緣法」 ,是指一切事物,必須具足主因和種種緣,才能生起,他們是不能獨自存在的。「阿含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就是說明一切眾生,甚至自然界的事物 ,都是互相依存的。

生命的循環
 掌握了因緣法則,可進而了解「十二緣起」的道理。「十二緣起」又名「十二因緣」。是從生命現象上說的,屬於因緣法則的應用。

  佛教依據輪迴的現象,歸納成十二個環節,主要在指出每一個環節都是由緣而生的,現在說明如下﹕
  一、無明﹕即愚癡。是一種與生俱來的盲目衝動力,以自我為中心,要滿足自我,是產生煩惱的根源,使我們生死輪迴。
  二、行﹕即一個人於過去世,由煩惱推動而作的業。
  三、識﹕由無明引起業力的累積,決定下期的生命,也就入胎投生時的心識。
  四、名色﹕「名」,是指五蘊中受、想、行、識的精神活動;「色」,指肉體在母胎中得到發育。
  五、六入﹕是指眼、鼻、舌、身、意的六根。即胚胎漸漸形成怠覺器官,相當於胎兒將出生的階段。
  六、觸﹕嬰孩出生後,六根得與六境相接觸。
  七、受﹕因和外界事物接觸,內心引起苦受、樂受和捨受。
  八、愛﹕因感受而有種種貪戀心理。
  九、取﹕因有貪愛,便狂熱地追求和執取可供享樂的東西,以滿足自己。
  十、有﹕因有身、語、意三業,形成一種潛伏的力量,必然招致來生的果報。
  十一、生﹕由於前生業力的牽引,新一期的生命又再開始。
  十二、老死﹕概括指出生命現象中老、病、死、憂、悲、惱、苦種種的痛苦。


輪迴的解脫
十二因緣有順、逆兩種不同的觀察思考方法,分別說明人生的兩個方向。一個是生死輪迴﹕由老死起,即從現實生命開始,尋求這痛苦的因,結果追溯至無明,徹底洞悉生死輪迴,是由於錯 誤的思想行為,輾轉相引,永無了期,稱為「逆觀」。一個是還滅解脫﹕由「無明」起,如果能斷除「無明」,也就是扭轉了人生的方向。那麼,「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最後「生」和「老死」都滅 ,即徹底去除人生的痛苦,得到解脫,稱為「順觀」。而要解脫生死輪迴,便要修習戒、定、慧以斷除「無明」了。


節錄自 香港佛教聯合會 佛學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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