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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着、世親的瑜伽行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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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概要

萬有分類
瑜伽行派將一切法分為五類, 共一百種。 此五類是﹕ 一、色法, 指有質礙及變化的物質, 共有十一種。 二、心法, 指八識, 是精神活動的主體。 三、心所有法, 是相應於心法〈八識〉而起的心理活動和精神現象。 由於是依心法而起, 附屬於心法之中, 不能獨立, 要與心法一起才產生作用, 故名心所有法, 共五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行法, 是心法、心所有法及色法三者聯合一起產生作用所假立的法, 是沒有實體的。 這種不與色、心、心所有法相應的有為法, 叫做不相應行, 共有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 是無生滅變遷的絕對存在, 即真如所顯之理, 可分為六種。
此中, 色法是心識的認知對象, 心所是心的附表作用, 心不相應行法是色、心、心所的假立的法, 無為法是心識的真實體性, 故全都與心有密切關係, 沒有一物是離心識而獨存的, 故瑜伽行派認為五位百法, 不離於識, 因此說一切唯識。

萬有實質
諸法的本質可分為三種, 即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 謂能認識的心識對種種不同的所緣境, 生起程度各別的周遍計度, 迷執以為有實在的我與法, 這名為遍計所執自性。 此遍計所執自性是沒有實質的﹕如黑夜見繩以為是蛇, 此蛇相是不存在的遍計所執自性。 依他起自性是指由能分別〈思考〉的心、心所及世間各種因緣所生起的諸法。 如所見之繩由麻等因緣和合而生。 圓成實性是於依他起的諸法上, 遠離偏計所執的妄想分別而證得的。
由於以上的緣故, 此圓成實性與依他起的諸法具有「非異」〈同〉又「非不異」〈非同〉的關係。 非異是指圓成實性乃遍滿一切諸法的真實性, 諸法乃圓成實性上之用, 故名「非異」。 「非不異」是指圓成實性是超越相對、生滅、時空的, 與依他起性諸法的落於時空及生滅有所不同, 是以非不異。 故此說二者具有「非異」「非不異」的關係。 例如﹕色受想行識等諸法皆是「無常」的, 此遍於一切法上的「無常」性, 與色〈諸法〉也是「非異」「非不異」的, 就如圓成實性之與依他起性。 若「無常」性與諸法有異, 則諸法是常, 若「無常」性與諸法無異, 諸法便成壞滅無的狀態, 所以, 無常性與諸法, 正如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一般, 都是非異非不異的。
至於要證悟三性, 其次序是先破除了遍計所執的謬誤, 以根本智直接把捉圓成實性的真如狀態, 然後, 再由後得智了解依他起性的如幻如化, 這就是「非不見此〈圓成實性而能見〉彼〈依他起性〉」的意思了〈即要先證見圓成實性, 才可以通遠依他起性〉。

遍計所執性──似有──蛇──妄情有, 依真實理無

依他起性──假有──繩
妄情無, 依真實理有
圓成實性──真有──麻

  〈三自性的性質與比喻表〉

無性說
三無自性的思想是依據三自性而建立的, 當說三自性時實已含了三無性的道理在內。 在經中說, 三無性是佛說一切法無自性的密意。 《唯識三十論頌》云﹕「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性。 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 所執我法性。 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這裏三無自性是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其所成立的道理, 解說如下﹕
第一、依遍計所執性, 立相無自性。 實在的我與法是人們心中假設出來的東西, 只有名字, 並無實質的相狀。 猶如空華, 本質與相狀都是無的。 第二、依依他起性, 立生無自性。 宇宙萬有是由眾緣而生起的現象, 並無自然生起的本質。 猶如幻象, 非有似有。 第三、依圓成實性, 立勝義無自性。 圓成實性是超越生滅、變化, 遠離妄情迷執的勝義境界, 猶如虛空一般的沒有形相, 遍於一切而存在。
總括來說, 三性之無性是說明一切萬有具三種本質。 一是不存在的遍計, 二是假有的依他, 三是真實的圓成實, 而此圓成實性又名真如, 是真實不虛, 恒常都是如此的絕對真理, 亦即是識的本性。

識成智
佛教認為有情最終的理想是證得涅槃與佛智, 即是指以聽聞佛、菩薩等的教法為增上緣, 而令依附在第八識內的無漏種子產生活動, 最後, 把有漏的八識都轉化成無漏的「智」, 去體驗一切萬法本來具有的真如之理, 從而展現出清淨的生命境界。 這裏能體驗真理的智叫做「菩提」, 意思是「覺悟」, 此智慧一起, 便豁然大悟宇宙的實相, 故名「覺悟」。 而所體驗的理, 從真如離障方面說名「涅槃」, 意思是「圓寂」, 即圓滿的寂滅。 菩提的獲得是轉捨「所知障」的種子而轉得的, 所知障是障蔽所知境, 令能認知的心有迷闇不了知境的障礙。 涅槃的獲得是轉捨「煩惱障」的種子而轉得的, 煩惱障具有煩擾惱亂有情的身心, 令其流轉生死的障礙。 故能轉捨煩惱障、所知障二障種子而獲得菩提、涅槃, 名「二轉依」。

獲得四智
一個修行, 當修成佛時, 便將有漏的八識轉成四種覺智﹕
第一、大圓鏡智, 是轉捨有漏的第八識而得到的無漏智, 性相清淨, 遠離一切有漏雜染, 任持一切無漏清淨種子, 顯現佛果的殊勝微妙諸功德法, 及能顯現佛身、佛土,猶如大圓鏡能映現一切影像, 因此名大圓鏡智。
第二、平等性智, 是轉捨有漏的第七識而得到的無漏智。 此智觀一切諸法與自他有情, 悉皆平等, 生大慈悲, 隨諸有情所樂, 示現種種佛身佛土。
第三、妙觀察智, 是轉捨有漏的第六識而得到的無漏智。 此智善觀諸法自相共相, 無礙而轉, 依有情不同的根機資質, 自在說法, 教化眾生, 令斷除一切疑惑。
第四、成所作智, 是轉捨有漏的前五識而得到的無漏智。 此智欲利樂諸有情, 故能於十方以身、口、意三業為眾生行善, 成就本身願力所應作之事。

四種涅槃
涅槃是煩惱止息的狀態, 依其性質的不同, 可分為四種﹕
第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 是一切之實性, 即真如之理。 一切諸法雖為客塵煩惱所覆障, 然本性清淨, 具有無量微妙功德, 無生無滅, 湛然常寂, 一切有情皆平等共有﹔又離言語, 思慮的分別, 唯有佛、菩薩才能在內心中體驗得。
第二、有餘依涅槃, 謂斷盡煩惱障所顯現的真如之理。 煩惱障雖滅除, 但仍有欲界五蘊的身軀存在, 故名「有餘依涅槃」。
第三、無餘依涅槃,亦是斷除煩惱障所顯的真如之理。 然所依的五蘊身軀亦一同滅盡, 而出離生死苦海, 故名「無餘依涅槃」。
第四、無住處涅槃, 是斷除所知障所顯現的真如之理。 證得此涅槃, 對生死與涅槃二者無有欣厭, 常為大悲般若輔助, 由大悲故, 憫一切迷惘顛倒的有情而不住涅槃﹔由般若〈大智〉故, 不起煩惱, 亦不住生死, 是以, 在無窮盡的未來, 使有情得到利益安樂, 故名「無住處涅槃」。
以上四種涅槃, 第一種是一切有情皆具有的, 不須透過修行, 本然存在﹔而後三種則必須由於修行而斷盡煩惱障、所知障才可以證得。

具足三身
三佛身是指佛成就的三身。 即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
第一、自性身, 是一切法的實相真如之理, 和本來自性清淨涅槃相同, 一切有情平等共有。
第二、受用身, 可分為自受用身和他受用身兩種。 自受用身是諸佛修習無量福慧, 感得圓滿清淨的色身, 並恒常地自受用廣大的法樂﹔他受用身是為化益諸大菩薩, 出現的微妙清淨功德身。
第三、變化身, 是諸佛為了教化未登初地的菩薩, 及二乘凡夫等, 以不思議的力量, 隨所化的對象不同, 而有種種的化身出現, 引導有情去惡行善。

節錄自 香港佛教聯合會 佛學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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