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入會簡章

   如欲加入本會成為會員者,必須年滿十八歲,並於入會時連同填妥之申請表、皈依証(正本)、相片兩張及會費逕交予本會。

香港佛教聯合會普通會員入會簡章

  1. 本會為有限公司法團組織,並經政府註冊為慈善性免稅之宗教團體,遵照註冊條例辦理一切有關佛教及福利事務。
  2. 申請入會之在家二眾,須為信仰佛教具有香港居民身份證,有正當職業之人士,如曾遵佛教規儀皈依法師者(其皈依證可提交本會登記),並由本會入會超過一年之會員兩人介紹及贊助,填具入會志願書,及相片兩張連同皈依證、身份證經本會審查接納後,方得成為普通會員。
  3. 申請入會者必須年滿十八歲。
  4. 本會有權拒絕任何人申請入會而無須申明理由。
  5. 普通會員除入會時繳交會員基金及會費外,以後每年四月一日起到會繳納會費,(本會不另派人催收)即可遵照會方規定享受本會舉辦各項福利,普通會員無選舉及被選舉權。
  6. 普通會員對佛教有特殊貢獻而經董事會提名通過為遴選會員者,須遵照章程繳納遴選會員入會費,方得成為遴選會員及獲有選舉權與被選舉資格。
  7. 本會所有會員應服從本會規章,並不得作有抵觸本會會章及佛教教義事情,如有違背得被停止會藉。
  8. 本會所有會員應填具正確通訊地址,如有遷移應即向會更正。
  9. 普通會員如欠繳費連續兩年者,會方不須通知,即作為自動喪失會員會籍,如再欲成會員者,需重新辦理入會手續。
(如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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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574 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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