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過渡、轉型期的佛教
——建國以來上海佛教的回顧與未來展望之一(中)
◎夏金華

(接上期)

二、生活與生產

   為適應社會主義國家的新形勢,結合佛教的優良傳統,實現佛教生存方式的戰略轉型,上海佛教界也走在全國佛教的前列,做了大量的工作。由於社會形勢的急劇變化,原先寺院賴以生存的租息、募化、香火、經懺等項經濟來源,大幅度減少或不復存在,因此,佛教寺院的僧眾要想維持日常生活,不被社會淘汰,僧伽經濟必須在「勞動生產」的條件下,自謀解決自給自足的問題,才有可能。僧伽生活的「生產化」在當時的全國已普遍的展開,即便以全國叢林一致推崇的精修道場——蘇州靈岩山寺為例,也在實行僧伽的農場生產工作,但以不廢修持為原則13。

   事實上,印度釋尊在日,掃地、洗衣諸事都自己做,許多大弟子和歷史上有名的僧尼、居士,也往往非工即農。中土宋以後寺院的管理全靠《百丈清規》,唐朝禪宗的百丈禪師九十多歲還在工作,無論其弟子怎麼勸阻,總不能改變他「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思想主張。因此說,自力更生,自謀衣食,或者說「農禪」的形式,不但是禪宗的傳統,也是整個中國佛教的傳統。因此,早在四十年代,由於國內生產落後,經濟不振,加之禍結兵連,生計艱難,出家僧尼,早已入不敷出,鮮有可儲者。所以,當時即有楊智堅即撰《論此時佛教徒應有之職責》、《生產弘法說》兩文提出來討論,以為出家僧尼,肩弘法利生之重任,亦末必不可於課誦宣導之餘,不礙淨修,出其餘力。或從事生產,或操作女紅。果如是,不僅弘法之資,不至無措,而國力民生,亦可以裕,豈不盡善盡美14!後又有鄭頌英的《僧伽勞動制度持平論》等文參與討論,其中說:現在,我國已經進入了生產建設的新民主主義時代,為了自給自足,政府號召全民努力生產。至於僧人為糾正過去徇俗應赴遊墮式生活的積弊,配合政府生產的法令,而作從事農工生產的勞動制度,來糾正積弊,解決生活,不可謂非合理的轉變;何況,「遵守國法」也是僧人基本戒條之一。

   同時,文章中還提出了十一條很重要的應當注意的問題15,這在當時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

   建國初期,由於社會形勢變革等種種因緣,全國不少地方的寺院或相關機構「土改」後雖然分得土地或山場,且免徵稅,但依舊先後發生嚴重的經濟困難16。上海佛教界也不得不開始轉變觀念,積極應對,在圓瑛、應慈、持松等大德的領導下,先後召開各種會議進行討論動員,決定走在全國的前頭,於修行辦道之外,向農工方面,從事生產。在此思想指導下,玉佛寺、清涼寺、淨土庵等本著「配合社會人民的需要而為自己謀生存,為人民謀福利」的原則,率先在寺院裡開辦「人民食堂」17,對外營業,一律素食,以極其低廉的價格和較好的服務,爭取「回頭客」,深受消費者的歡迎。因此、寺院開辦食堂,一時風行。據有關方面統計,這類食堂最多時曾達到十八處。

   龍華寺,則又是另一種形式。該寺原有園田數十畝,一向以種植桃花、菊花等花卉植物,在春、秋兩季招攬遊客。一九五零年底,寺裡除開墾種植之外,得某護法居士之助,開辦龍華寺造繩廠,利用稻草編造,銷路很廣18。當時滬上寺院中,佔比例較多的是由僧尼組織的手工業生產小組19,直接從事手工生產,如慈修庵成立的三義縫紉社、當時的蓬萊區尼眾組織的人造花生產小組、下海廟手套生產組、普願精舍毛巾組、龍華寺搓繩組等。一九五九年「大躍進」期間20,佛教界還在市郊的大場設立了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又在龍華寺開設燈泡鋼頭工廠,其產品遠銷南京、浦江、天津、漢口、杭州等地,供不應求21。為廣收原料,又附設廢品回收點,收購舊燈泡、廢舊鋼頭等,以開闢僧伽經濟的新來源,適應當時全新的社會新環境。但是,當時也有續可法師等人提出,僧尼參與生產應當遵循這樣的基本原則:「修持第一,生產第二,讀書(包括研究)第三」22。這是因為由於過分強調生產的重要性,已出現忽視乃至廢棄戒律及修持的情況23。

   然而,這些手工作坊式的生產小組一方面由於僧尼不懂經營之道,加上從事具體工作的人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訓,產品質量難免受到影響,因而大多數銷路不佳,有的小組成立不到一兩年就倒閉了,最長的也不過維持了七八年而已。既然僧尼不善經營,又缺乏生產技能,所以不久就出現了第二種生產方式,即將寺院改為工廠,僧人還俗後,或就地劃歸該廠編制,成為正式工人,或經有關方面斡旋,另行轉業安置。這種方法雖徹底解決了僧尼的生活出路,卻是以犧牲佛教的僧寶為代價的,這造成了寺院減少,僧尼被迫還俗的嚴重後果,如南市小南門三昧寺住持因沒有人來做經懺佛事,寺中生計無著,又參加學習班的學習,思想發生急劇變化,遂決意還俗,更名崔芳參加生產。還寫了《我脫下了袈裟》一文,刊登在《新聞日報》上24,內地其他報紙也競相轉載。這是五十年代僧尼流失最常見的現象。又如,曾任寶山淨寺住持的從達法師,一九五七年從江蘇丹徒縣來滬上蓮花寺任職。本想一心辦道,弘法利生。無奈蓮花寺是座小廟,經濟來源枯竭,無法生存,次年即轉至上海美倫毛紡廠。未幾,又被調往上海繡品廠工作。不過,從達法師以居士身努力工作,吃苦耐勞,其崇高的品德及優異的成績,贏得全廠工人的高度讚賞,被評為勞動模範25。又如,靜安寺的中定法師後來到一家工廠裡做了一名管子工,等等。都是比較典型的例子。

   此種情形與建國前夕國內佛教僧尼出現較大流失的現象相類似。當時,社會動蕩不安,新的思想潮流廣泛傳播。年輕、思想活躍又比較激進的僧人,受革命理論的影響,大都選擇上大學或從軍的道路。上海的形勢也有自身的特色,以靜安寺為例,曾在靜安寺佛學院上過學的中流法師,則上了「革命大學」,後來成為教授。部分佛教高層僧尼由於對中國共產黨的政策有誤解,選擇了出走臺灣或海外,如靜安寺監院白聖法師即在臺北購得十普寺,於一九四九年前往臺灣,還動員住持持松法師一起走,但遭到拒絕。原住南市沈香閣的智光、南亭二法師也在四九年抵達臺北十普寺。還有一些年輕法師「對中共不存幻想,而國民政府的軍隊雖然毀了狼山,但是國民黨還沒有用思想政策來取締宗教,跟著國民黨跑,畢竟還有一線希望。」26於是,也去了臺灣。如現任臺灣中華佛學研究所創始人、著作等身的聖嚴法師,當時是靜安寺佛學院的學僧,法名常進,就是抱著這樣的想法,與同參了中法師(現任世界僧伽會秘書長、臺灣善導寺住持)一起去從軍(國民黨的軍隊),輾轉去臺灣的。

   此外,在靜安寺佛學院的師生中,分別去了臺灣或海外的還有圓明(日本)、守成(臺灣)、仁俊(美國)、乘如(即自立,菲律賓)、能果(日本)、隆根(新加坡)等27。這樣一來,加上從一九五零年到一九五九年十年間陸績離開僧伽隊伍的年輕人,佛教僧尼已經失去了許多新生力量,這種狀況將嚴重制約佛教的長遠發展。可以肯定,即使沒有發生「文化大革命」這樣歷史性的悲劇,佛教在整個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也很難說會有燦爛輝煌的發展前景。這是缺乏年輕人參與的宗教是很難有活力的。(接下期)■


13遊有維《對於靈岩山寺實行生產不廢修持的警覺》,《弘化月刊》第一○一期,第7頁(1949.10.上海軍管會雜誌登記證第五八號)。靈岩山寺提供之《蘇州靈岩山寺各部門福利事業概況表》中亦有「農林場」一欄,《弘化月刊》第123期、第12頁,1951.8.上海軍管會雜誌登記證期字第五八號。

14《弘化月刊》第二十四期,第五版,中華民國32年6月。

15鄭頌英的十一條應注意的問題是:(1)根據「六和」的原則,擬訂配合勞動義務之各種規制:(2)規制中應充分包含發揮優美的佛教精神;(3)每天早晚功課,每月頌戒,必須有精神地修學勿輟;(4)每月排定研教課程,勤修內明;(5)每月有定期的專門或通俗的弘法演講;(6)寺庵應陳設佛學圖書館,宣揚佛教文化;(7)寺僧凡到六十歲以上(規定衰老退休的年齡),則以眾人勞動供養之,疾病者亦然;(8)凡有發心勇猛精進、刻意專修者,供養成就之:(9)不得從事有違根本戒律(與殺、盜、淫,妄、酒等相應)及奢侈品等生產事業:以(10)不得經營販賣商業;(11)寺院及生產部門的所有權不屬於私有的(《弘化月刊》第101期,第1-2頁,1949.10.上海軍管會雜誌登記證五八號)。

16如一九五零年八月成立的「佛教經書護持流通委員會」在《致上海市佛教會、北京巨贊法師函》中,即有「各地寺廟近因生活困難,或在結束解散時」云云,此中情形,不難想見。(《弘化月刊)第111期,第12頁,1950.8.)浙江天臺山華頂寺,原先一直由天臺宗大德、上海法藏寺住持興慈法師主持,並維持生活所需,住僧皆苦志精修。自興老圓寂後,該寺道糧發生嚴重困難,出面維持大局的聖老和尚無計可施,到了祗得來上海募化齋糧的地步。(《弘化月刊》第一一四期,第16頁,1950.11)還有,寧波天童寺的僧眾曾有相當長的一段時日,全靠大眾砍柴、每天挑到十五里外的街上去賣、然後買米度日,方丈帶頭,全體參加,沒有例外。當時柴賤米貴,粥少僧多,每人每日祗能吃兩頓稀粥。(塵空《天童之行》,《弘化月刊》第157期,第16頁,1954.6)又如,具有三十年歷史的北京中央刻經院因經濟困難,無法支援,宣告停業解散,將佛學經書、經板作廢紙、廢物論斤出售。(《弘化月刊》第109期,第12頁,1950.6)

17人民食堂,又稱為「人民蔬食處」或「和平食堂」,基於佛教「不殺生」的原則而來。(《弘化月刊)第五卷,第101期,第8頁,1949.10)

18《弘化月刊》第一一五期,第32頁,1950.12。

19手工業生產小組,是我國五十年代實行的手工業合作化的低級形式。主要有兩種方式組成:一種是由人數很少的手工業工人自願聯合起來,籌集股金,購買或租借生產工具、集體生產。另一種是把獨立的手工業者或家庭手工業者組織起來,由供銷台作社、消費合作社用加工訂貨的方式、供給原料和替他們推銷產品。但生產仍舊是分散進行的。上海寺院僧侶所從事的手工生產,主要是第一種形式,而在銷售方式上又兼有第二種方式的某些特點。

20大躍進,指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零年中國在經濟建設上開展的群眾運動。一九五七年八月,《人民日報》社論提出「躍進」的口號。次年五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通過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運動由此在全國展開。一九五八年掀起了幾千萬人參加的大煉鋼鐵運動。與此同時,經濟領域各行業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誌的「左」傾錯誤嚴重泛濫,使國民經濟遭到巨大破壞。直到一九六零年,「大躍進」運動才得以逐步停止(據《辭海》第二冊,第1734-1735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

21(弘化月刊》第七卷,第112期,第16頁,1951.7.上海軍管會雜誌登記證第五八號。

22轉引自鄭頌英《僧伽勞動制度持平論》一文,《弘化月刊》第五卷,第101期,1949.10.

23比如,三湘地區甯鄉回龍山的僧人,由於客觀環境的限制,無法從事紡織、印刷工藝等方面的工作,祗能以養豬、養雞、養魚等出售變為現金來維持生計(明真《出家僧尼的生產和持戒問題》,《現代佛學》第二卷,第十八期,第l0頁,1952.2)又如,湖南長沙開福寺的僧人由於素食、肉食的意見不同產生糾紛,最後祗能分鼇吃飯,分寺居住。(明真《佛教徒對於素食與肉食應有的正確態度》,《現代佛學》第三卷,第四期,第22—23頁,1952.12)上海寺院也有少數類似情況,但尚末釀成大的風波。

24上海《新聞日報》1950.6.29上海圖書館藏本。

25《寶山淨寺與從達法師》第8—10頁,寶山淨寺印行本,2000。

26聖嚴《聖嚴法師學思歷程》第18頁,臺灣中正書局,1993。

27覺真《此心安處是吾鄉》第280—284頁,東方世紀雜諾誌社印行本,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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