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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遠方的居士給我寄來一封信。信中附了一份剪報。剪報還特意保留了這份報紙上的年月日。這份剪報是一篇文章。標題為《正確區別封建迷信與正常宗教活動》。從標題看,這無疑是一篇很有教育意義,並為廣大讀者所急需了解的好文章。文章一開頭是這麼寫的:
迷信與宗教都屬唯心主義的範疇,都是客觀世界在人們頭腦中歪曲的、虛幻的反映,都相信和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均屬有神論。
居士在這段話上用紅筆畫了一個圓圈,旁邊用藍筆打了一個「?」號。居士彷彿在問我:是這樣嗎?
在語言表述上,這首先用三個「都」(都屬、都是、都相信和崇拜)一個「均」(均屬)把宗教和迷信畫上了等號。在四頂「帽子」下面,迷信和宗教是沒有分別的,是同一性的,因為他們都姓「都」,都姓「均」。屬性都被規定好了。可是,緊接這句話的下面,又這麼寫:「但是宗教活動是受國家保護的,而迷信活動不屬宗教範圍,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要打擊取締的。兩者有本質的區別。」感謝本文作者,終於從法律上指出了他們的區別,即一受保護,一規定要打擊取締。語言不是變戲法,他卻不知道他為全文立論的上述那個大前提,與其下文卻形成了這樣一個「悖論」:即國家法律保護「都屬……都是……都相信……均屬……」的宗教活動,而國家法律要打擊取締「都屬……都是......都相信……均屬……」的迷信活動。
這可能是作者所始料未及的。為甚麼會出現這一悖論的呢?我猜想,作者並沒有認真研究一下甚麼是宗教?甚麼是迷信?他只圖方便,從一個「本本」上抄了前一段話,從另一個「本本」上抄了下一段話,把兩段不相銜接的話,硬組裝到一起來了。至於語義上是否貫通、邏輯上是否符合、概念上是否一致,他是未經推敲的。作者寫這篇文章,是在做一件工作,他腦子裡想的是:我的工作就這麼做,話就這麼說,文章就這麼寫。至於那番話,理論來源是甚麼?是否合乎實際?讀者會怎麼想?社會影響是甚麼?他是全不管的。這往往是權威者的共同特點。「一靚遮百丑」。權威也是一種「靚」點。這種「靚」,就把那「矛盾百出」遮住了。如此看來,作者這麼寫,也算正常,毫不足怪,關鍵是要理解。理解萬歲,本亦無可厚非。
可是,對社會讀者來說,尤其對佛教徒讀者來說,他們不容易理解了。佛教算不算宗教?是不是也同「迷信」被合併在那三個「都」一個「均」的同一屬性之內?這正是寄信的那位居士用紅筆勾圈、用藍筆打「?」號的原由。
佛教,當然是宗教。在香港,是六大宗教之一,在祖國內地,是五大宗教之一。在世界上,也被稱為三大世界性宗教之一。據國外研究機構的統計:全世界有佛教徒三億二千萬人,佔世界總人口13%,分佈於88個國家和地區。不但傳播於東亞、中亞、東南亞、南亞,而且西歐、北美、南非、澳洲等廣大地區,也都有佛教的流傳了。用作者的「三都一均」這四頂帽子來「套」佛教,恐怕很難解釋佛教已有2500多年的生存史、發展史,以及二十世紀在西方迅速傳播的現實。
佛教果然同迷信都具有那「三都一均」的同一屬性嗎?我們還是先來看看一些世界名人和專家學者是怎麼看待佛教的吧:
大科學家愛因斯坦說:
「如果有任何能夠應付現代科學需求的宗教,那必定是佛教。」
「未來的宗教將是宇宙的宗教。它應當超越個人化的神,避免教條和神學,涵蓋自然和精神兩個方面。它的根基應建立在某種宗教意識之上,這種宗教意識的來源,是在他把所有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作為一個有意義的整體來經歷時得到的體驗。佛教正是以上所描述的那種宗教。」
孫中山先生說:
「佛教乃救世之仁,佛教是哲學之母,研究佛學可佐科學之偏。」
章太炎先生說:
「佛教是無神論宗教。」
「佛教本來不是宗教,……一切大乘的目的,無非是斷所知障,成就一切智者,分明是求智者的意思,斷不是建立一個宗教,勸人信仰。」
「佛法……與其稱為宗教,不如稱為哲學的實證者。」
康有為先生說:
「佛學之博大精微,至於言語道斷,心行處絕,雖有聖哲,無所措手,其所包容,尤為深遠。」
陳獨秀先生說:
「佛法之廣大精深,余所素信不疑者也。」
魯迅先生說:
「釋迦牟尼真是大哲,我平常對人生有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而他居然大部份早已明白啟示了,真是大哲。」
一代偉人毛澤東說:
「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主張普渡眾生,是代表當時在印度受壓迫的人講話。為了免除眾生的痛苦,他不當王子,出家創立佛教。因此,信佛教的人和我們共產黨人合作,在為眾生即人民群眾解除壓迫和痛苦這一點上是共同的。」
「慧能主張佛性人人皆有,創頓悟成佛說,一方面使繁瑣的佛教簡易化,一方面使印度傳入的佛教中國化。」
趙樸初居士說:
「我看過曾是毛主席的勤務員李銀橋寫的書:有一天,毛主席在延安出門散步,對李銀橋說:「我們去看看佛教寺廟,好不好?」「那有甚麼看頭?都是一些迷信。「毛主席說:「片面片面,那是文化,你懂嗎?」我因而想起文化大革命結束後,周建人先生寫信給我說:「文革初期,范文瀾先生向他說:自已正在補課,讀佛書。范老說:佛教在中國將近兩千年,對中國文化有那麼深厚的影響,不懂佛教,就不能懂得中國文化史。1987年,我到四川一個佛教勝地看到被人貼迷信標語的事實,回來寫了一份報告,錢學森博士看見了,寫信給我說:「宗教是文化。」這三個人,一是偉大的革命家,一是著名的歷史學家,一是當代的大科學家,所見相同,都承認佛教是文化,而今天還有不少人的認識水平和當年李銀橋的一樣。」
我本來還想徵引梁啟超、胡適之、歐陽竟無、黃心川、方立天、方廣錩、陳兵、鈴本大拙諸家對佛教的評述,但限於篇幅,我就不再一一引述了。僅就以上名家學者的精辟之見同那位作者「三都一均」的「帽子戲法」,兩相對照,恐怕媸妍立顯,足以說明問題的了。
粉碎「四人幫」之後,中國曾經流行一句名言:「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佛教是實踐性很強的宗教,它反對迷信,(「迷信」一詞正是從佛教中來),拒絕盲從,也不痴迷任何權威,強調如實觀察,如實知見。「諸佛妙理,非關文字。」提倡信解行證,自我體驗,自我完善,自悟自證,十分務實。這正是「實踐出真知」、「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的古代版。釋迦牟尼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了眾生平等的觀念,比1789年法國大革命提出「自由平等」的口號,整整早了2300年。佛教不承認有造物主、救世主、或任何超自然的人格神的緣起性空思想,佛教提倡「慈悲喜捨」的奉獻精神,佛教強調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倫理道德觀念,佛教「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和「心淨國土淨」的環境保護意識,佛教「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和「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人類終極關懷精神,正是佛教對人類思想寶庫的巨大貢獻。佛教「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的基礎理論,哪裡有一點是「頭腦中歪曲的、虛幻的反映」的影子?佛教「諸法無我,諸行無常」的重要思想,哪裡有一點「相信和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的影子?佛教「普度眾生」指的是消除煩惱,離妄去執、出迷斷惑,自證自悟,自度自救。這叫「都屬唯心主義範疇」?讓那位作者真正懂得了佛教的義理和佛教重視實踐的內涵,對他那個「三都一均」同迷信畫上等號的立論,豈不要汗顏羞赧,愧對讀者!
「井龜難為說滄海,夏蟲不足與語冰。」井龜生活在井底,它沒有到過大海;夏天的蟲兒生活在夏天,也見不到冰。「無知」雖然使人膽大,但「無知」不是罪過。但願「三都一均」論的作者僅僅出於「無知」而不是出於對宗教的歧視和偏見。
不過,話又說回來:無知可以產生無畏,又不僅僅表現在作者這個「主兒」的身上,發表這篇「悖論」的報紙呢?編輯呢?還有我們一大群已經見怪不怪的讀者們呢?當然文責自負,怨不到編者和讀者的頭上去,可是,我忽然想到,當毛澤東都已經指出「佛教是文化」的時侯,當全國政協副主席趙樸初先生又以事實證實「一是偉大的革命家、一是著名的歷史學家、一是當代的大科學家,所見相同,都承認佛教是文化」的時候,而這位「主兒」依然把「宗教」與「迷信」平起平坐地置於「三都一均」的前提之下,這是不是我們的一種恥辱和悲哀呢?假如這是我們民族的恥辱和悲哀,那麼,也包括我在內,同樣揹負著這一份恥辱和悲哀。
一個人的思維模式,往往很難改變,尤其習慣於用某種公式來思考問題的時候。過去批判過的「凡是論」就是一種公式化思維。這回(實際上不僅僅這回)一談宗教,必然要扯上迷信,而且偏要把「迷信」同「宗教」劃為「都是」「都屬」的「三都一均」的框框之內。明明該文的標題好得很:是「正確區別封建迷信與正常宗教活動」,然而文章一開頭,先安上這個「三都一均」的公式,人們糊塗了,既然「都是、都屬」,三都一均,性質相等,還怎能「正確區別」呢?在與迷信「三都一均」的指認下,這樣的宗教活動怎麼「正常」呢?說你「三都一均」,你就是同「迷信」三都一均;說你「正常」你就是正常,這又是一種公式,這能讓公眾信服麼?
一個小學生也知道,自然科學中的許多公式,都有一個適用的範圍,或條件。它并不總是萬能的。在數學中,1+1=2,在特定的條件下,或在社會學中,1+1就≠2了。
作家蔣子龍在他的小說《赤橙黃綠青藍紫》中曾經指出:生活,是全顏色的。做人,也應該是全顏色的。因而,寫一篇文章,恐怕也是全顏色的。德、才、學、識,僅僅會造句,會運用語言文字還不行,還要有學問、有文才、有識見、更要有文德!
讓我們重溫一下趙樸初先生在《佛教與中國文化的關係》中的一段重要的話:「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稱譽佛教徒處在人類辯證思維的較高發展階段上。在世界觀上,佛教否認有至高無上的「神」,認為事物是處在無始無終,無邊無際的因果網絡之中。因此,在西方學術界中有人認為佛教是唯一的「無神論」的宗教。這種看法,好像不易理解,但佛教教義確實如此。」(《文史知識》總第46期第5頁),要了解宗教,還是讓我們從具體的宗教中來了解宗教吧,要了解迷信,還是從具體的迷信中來了解迷信吧。把迷信和宗教硬放在「三都一均」的簡單化公式裡,對讀者、對社會、對國家,也包括對作者自己,都是極不負責任的。這不是文德又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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